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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
事先通知新员工入职前应准备的物品。包括:证件及相关复印件、生活用品及衣物、根据当地消费水平应准备的现金 入职接待。 1、可以以亲切的问候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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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问题,可以单位不给职工办理保险和劳动合同没有备案为理由; 2、收集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发放、上岗位证、出入证等; 3、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诉,提交单位拒绝你上班的证据。 4、提出包括建立保险关系(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经济补偿金在内的索赔。 5、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转移档案。 6、你的情况不属于开除,你没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属于辞退。
开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那么离职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呢?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可以仲裁要求履行义务。《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没有离职证明,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失业待遇。
除非劳动合同有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明确约定,并告知员工,否则不可以扣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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