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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没有证据的诉讼离婚,第一次离婚几率为0,待判决生效后半年后起诉的也就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几率为7,8层左右,若第三次起诉为百分之百。...
离婚纠纷中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情形如下: 1、法院经过调解夫妻双方放弃离婚的。 2、法院经调查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可以不准予离婚等。《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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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有哪些内容。离婚纠纷主要包括三部分的内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权归属、和共同债务分割。第一,婚姻关系是否解除,主要依据是否存在我国《》第三十二条。第二,子女抚养权归谁,是针对无、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归谁。第三,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分割问题,是离婚纠纷的主要矛盾。首先要明确双方财产和债务,哪些是夫妻共同的,哪些是一方所有的。其次是分配原则是除了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形下,夫妻双方平均分配
纠纷中只有涉及财产问题的纠纷才能申请再审,对于涉及身份问题的纠纷是不能申请再审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再审的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第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第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第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第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第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第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第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第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第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第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处理离婚纠纷中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根据1989年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凡属下列14种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且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 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即过错方两次要求离婚可判离。9、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0、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的。 11、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 方不谅解的。 13、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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