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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的合同主体与一般合同的主体有所不同,涉及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其中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的人称...
常见无权处分的追认权的行使方式有以下两种: 1、明示。一般认为,追认一般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以明示的方式是行使追认权的最典型的形式,如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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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认无权处分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受让人依法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能追回该财产;但原所有权人可以要求无权处分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交付给自己。
可以。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此条规定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之一的无权处分行为,通过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无权处分是可以进行追认的。
常见无权处分的追认权的行使方式有以下两种: 1、明示。一般认为,追认一般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以明示的方式是行使追认权的最典型的形式,如通过语言、文字的或其他方法直接的进行意思表示。只要能清楚表明权利人的意思即可。至于是否采用特定的形式,一般不作要求。 2、默示。关于默示内涵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 一是可推断的意思表示,即权利人不使用话语,而使用某种具有特定的、法律行为意义上的符号。这种情形可以是约定,也可以是交易习惯,这种可推断的意思效果与明示的效果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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