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常见无权处分的追认权的行使方式有以下两种: 1、明示。一般认为,追认一般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以明示的方式是行使追认权的最典型的形式,如通过...
追认无权处分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受让人依法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能追回该财产;但原所有权人可以要求无权处分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此条规定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之一的无权处分行为,通过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无权处分是可以进行追认的。
在处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善意的第三人或不知无处分权的处分人基于“意思表示不真实”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之下使。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之下,交易安全的保护己经没有了多大意义,这时的法律调整应该着重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因而不应该规定善意取得,最大限度地把权利是否变动的权利赋予权利人,由权利人来自由行使追认权,追认使变动有效,不追认就无效。《》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一是可推断的意思表示,即权利人不使用话语,而使用某种具有特定的、法律行为意义上的符号。这种情形可以是约定,也可以是交易习惯,这种可推断的意思效果与明示的效果是一样的。 二是真正的沉默。但关于沉默能否作为行为追认权的方式存有争议,有观点认为,追认只能采取明示的方式,而且应向效力未定的第三人为之。沉默和推定均不构成追认。亦有观点认为,“沉默不语”应“视为拒绝追认”。一般的默示,是行为人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如果无权处分人采取默示追认的话,无权处分行为是有效的,会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是一般默示是难以举证证明的。 《民法典》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9人已浏览
470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4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