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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认购协议可以和卖方协商退房。如果卖家不同意的,且在签订认购协议时交了定金的,那么定金将无法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了认购协议可以和卖方协商退房。如果卖家不同意的,且在签订认购协议时交了定金的,那么定金将无法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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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是能退的,但是可能面临损失违约金的风险。你需要做的,就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磋商,在协商的过程中充分了解开发商及所购房屋的状况,掌握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和对开发商不利的信息,充分利用开发商的缺陷,在谈判过程中取得主动地位。你可以通过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不能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达成一致为由,解除认购书要求返还定金。当然理由必须是在法律上能够成立的,不能无理取闹。如提出首付款的比例过高、交付房屋的时间太晚,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太轻、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太晚,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责任太轻、房屋的交付条件太低、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条款不合理,物业管理费太高及补充协议中存在对购房人不利的格式条款等等,这些都是很好的理由。
签了认购协议可以和卖方协商退房。如果卖家不同意的,且在签订认购协议时交了定金的,那么定金将无法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定力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签了购房协议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退房。比如延期交房,经过催告后仍不交房可以退房。购房合同经过确认没有法律效力,可以退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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