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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只写一方的名字可以办理购房过户吗

2022-07-14
婚后一方买房只写一方姓名,隶属夫妻共有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买下的房,夫妻两方无明确商定的话,房屋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姓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由两方爸妈给钱买下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娃儿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两方按照各自爸妈的给钱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买的房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两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两方进行竞价如果两方都不愿要房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不隶属共有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爸妈给钱为娃儿买下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给钱人娃儿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限定,视为只对自己娃儿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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