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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被国家征收拆迁的,村民对该宅基地不再享有使用权。 2、村民可以另外申请一处宅基地兴建房屋。...
以前没有领取结婚证,只能算是同居关系,现在没有事实婚姻这个说法了。你的户口本上面写的已婚,你可以向户籍部门申请将已婚改成未婚,如果户籍部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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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申请指标),申请了宅基地后,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使用权);2、但是在当事人已经申请了一处宅基地后,只要经济条件允许就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决定是否需要再购房(不会因为有宅基地使用权就不能购房)。《国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该通知第32条专门对你们宅基地上的房屋的拆迁补偿作出了规定:拆除因国家建设征用原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迁房屋使用人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对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换算成套住宅房屋的面积后按照所在区县确定的拆迁补偿价格予以补偿;对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直接按照所在区县确定的拆迁补偿价格的20%给予补偿.实施意见第3839条也作出了相公规定
分配给房屋就是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应该随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这就是我国民法长期确认的所谓地随房走的原则。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当随房屋所有权转移给新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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