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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正常扣除的费用,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扣除,且扣除量上也有限制。很多单位为了制约这种不负责的员工,在公司规章制...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福利、代扣的抚养费及赡养费等,除此之外还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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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被扣工资。劳动者正常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但如果违反劳动法辞职,并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可以要求你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如下: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主张赔偿损失的,应当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扩展资料:劳动法部分规定如下: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除了正常扣除的费用,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扣除,且扣除量上也有限制。很多单位为了制约这种不负责的员工,在公司规章制度里会注明“员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扣一个月的工资”。然而,劳动法并不允许单位和劳动者在法律之外设置违法责任,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承担的违约金情形只有2种情况: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也就是说企业规章制度中“扣一个月的工资”的约定是无效的。
在实践中,员工经常紧急离职。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扣除工资合法吗?员工自愿退休应提前30天通知公司,办理交接,公司应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但是,如果员工没有事先通知,公司也不能扣除员工的工资。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明确规定了赔偿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聘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因此,员工紧急离职不应扣除工资,但员工应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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