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
婚前购买的房屋一般是个人财产,因为一方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一方婚前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或者婚后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结婚不改变房子的产权属性。 第二,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前首付一部分,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了(只要是婚后用你自己的收入还的,都算作共同还贷,因为你的收入是共同财产),那这个问题现在是有争议的。要综合看首付的比例、产权证取得时间来看,还要看地域,不同地方的法院对这个问题的认定是不完全相同的。如果认定为共同财产,对方就享有一半的产权,只需要把你婚前首付以及婚前还贷的一半退还给你就行了。如果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那你需要付给对方婚后还贷的一半。
回迁的房产如果不涉及房屋补偿,仅仅是等面积回迁的话,该房产所有权依然属于父亲一人所有;如果涉及回迁补偿、或者回迁后的房屋超出原房屋面积且按照市场价格重新购房的,回迁后的房产就属于共同权利人所有。
婚前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种情形:(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在选择离婚后,为了确保任何一方的权益都不受到损害,所以在分割财产时也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去处理,如果在共同财产时产生了纠纷,离婚双方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双方也要向法院提供共同财产的相关材料,以便于法院有效的解决双方纠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9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2,273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