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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欺瞒等手段致使员工非自愿修改劳动合同或者使员工非自愿离职的,员工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说,用人单位以不正当手段调离员工的岗位,虽然不是...
一般员工主动要求离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单位一般不提供补偿,但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可以申请离职并要求离职经济补偿金。涉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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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公司单方面辞退你且没有法定理由,则你可以要求支付8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如果有法定理由,则你无权要求经济赔偿 2、无论是公司辞退还是你主动辞职,你均有权要求自2011年5月支付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 3、如果你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则可以向公司提出,如果其拒签,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强制要求其签订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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