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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1、公司没有购买保险:(1)《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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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错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和额外1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员工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企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提前三十天通知相冲突,变相剥夺了职工的法定权利,不具有合法性。2、调整岗位属于合同变更,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经协商即予调岗显属违法,故前述六个月脱密期的约定应认定为无效。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如劳动者申请仲裁应能胜诉。
1、公司没有购买保险:(1)《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内容的必备条款。 2、关于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在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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