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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借名买房?借名买房可以告侵占吗?法律上有什么解决办法?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2024-12-19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五条,如果购房者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证据,那么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属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属权转移登记的,将不予支持。而如果购房者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那么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然而,如果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那么购房者仍然可以向登记人主张房屋所有权。因此,如果购房者想要实现房屋所有权,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存在出资关系,并且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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