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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邮件拒签时能否视为送达了

2021-10-02
邮寄合同被收件人拒签的,能否视为送达要分情况而定。邮寄合同属于一种民事行为,这和人民法院邮寄法律文书是有区别的。举个例子,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送达”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性条件,会在实质上影响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实践中,使用者在邮寄劳动合同时,经常会遇到工人预约地址错误、地址变更、员工拒绝等情况。《劳动合同法》第39、40.41条规定使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使用者单方面解除权是重要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合同法》第96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对方时解除。使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通知员工,解除的时间点是通知到达员工的时候。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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