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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机构不应当审查抵押物的价值及抵押金额。理由如下: 一是《民法典》没有要求登记机构审查抵押金额,并且明确规定登记机构不得要求对不动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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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权人进行地价评估或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并经抵押权人认可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申办材料;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原件);3、抵押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6、地价评估报告和技术报告;7、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上有房屋);8、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最高抵押登记需要注意什么?首先是最高抵押合同的合同文本。由于最高抵押是一种特殊抵押,与普通抵押有许多实质性的区别,因此在最高抵押合同的条款设计中需要高度重视。二是对抵押物的所有权进行审查,如抵押物上是否有其他在先物权,抵押物上是否有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权,抵押物的剩余价值是否超过抵押担保的最高限额等。第三,如果抵押物是房地产或者车辆、船舶等特殊动产,必须及时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第四,在设定最高限额时,一般需要根据抵押物的剩余价值留出一定的空间,以保证逾期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等有赔偿空间。比如抵押物的剩余价值是1000万,所以设定的最高限额一般不超过800万,否则主债务本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可能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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