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
所有在结婚前取得的财产,都可以认定为婚前财产。婚前财产认定的关键就是财产取得的时间,只要是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就属于婚前财产,这里的取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前一方全额购买的房地产属于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前双方共同购买,写上双方名字的,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只要婚后购买的财产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基于新婚姻法的这些规定,婚前婚后买房有何注意事项,下文就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给大家一些建议,从而能够更好保证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人已浏览
53人已浏览
74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