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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公司注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使用者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使用者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向劳...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终止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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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百的规定予以解散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由于公司解散将会导致公司法人归于消灭因此公司解散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由于缺乏方主体而归于终止考虑到与后面文中有关经济补偿规定的衔接因此本项仅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所谓吊销营业执照是指剥夺被处罚用人单位已经取得的营业执照使其丧失继续从事生产或者经营的资格所谓责令关闭是指行为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作出了停止生产或者经营的处罚决定从而停止生产或者经营所谓被撤销是指由行政机关撤销有瑕疵的公司登记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已经不能进行生产或者经营应当解散以该用人单位为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所谓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是指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或者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终止时间而解散公司的。
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般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标准是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但补偿不得超过12个月。
你好,我是黄律师,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发问题,现将有关规定提供给您,请您视具体情况分析。《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同时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规定”,是指现在仍然有效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1993年国务院令第87号)中的有关规定,即凡属于国有企业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在劳动合同终止以后,仍应执行其中有关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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