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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前,开发商可以与物业管理公司就物业的相关情况进行协商,但不能将包括物业管理费在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具体条款规定在售楼合同中。即使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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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互抵销,因为物业管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并且由于通常情况下,开发商都会要求抵销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而收取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是不合法的。 业主有权拒绝开发商这种用“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与“物业管理费”相抵销的行为;如果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三方达成了“债务转移协议”,违约金最多也只能折抵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其余部分仍应要求开发商支付。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留存开发商逾期交房的书面违约证据。
延期交房的,业主的救济如下 一、要求开发人员尽快交房,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许多业主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起诉开发人员,尽快提交住宅,根据业主的实际损失支付逾期住宅违约金。 二、业主有权解除合同。法律规定,卖方延迟交付房屋或买方延迟交付购房款,经催告三个月合理期限内未履行,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开发人员的资金链等原因,交房远远无期,业主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要求开发人员返还购房费利息。
业主可以与开发商约定房屋保修期,但是约定的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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