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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共同海损的成立条件又是怎样的

2022-03-08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①必须有危机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只有危机一方的危险所造成的货物部分损失,不成立共同海损;②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损措施直接造成;③牺牲和费用必须是人为有意造成或花费的。④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 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有意搁浅所致的损害、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 共同海损的法律特征,说的直白点,就是共同利益牺牲和费用,要分摊。而单独海损则是指货物受损以后,尚未达到全损的程度金属部分损失,而且是单独一方的利益受损,与他人的利益无关。它的特点就是无关他人,不分摊。 那么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之间的区别到底有哪些呢 ①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一种损失。 ②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 ③损失的内容不同。单独海损仅指损失本身,而共同海损则包括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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