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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缴费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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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报销流程: 1、女性职工在怀孕后需要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去区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把准备好的资料交由工作人员审查核对后,签发医疗证。 2、女性职工在休产假30天内,亦可以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把者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交由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核实办理。
1、持户口本(最好是夫妻双方的,如果户口不在一起最好持女方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公司的初婚初育证明(无工作单位由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计生服务站开具的尿检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生育服务证)。 2、怀孕10周内,拿到《妊娠诊断证明》10日内到社险,职工个人到社险填《×××生育保险妊娠登记表》登2,第一联;社险打印登2第二、三联;将第三联交本人。 所需文件 1、《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盖生育章); 3、《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计划生育手术妊娠不需提供); 4、委托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可以把多证件复印到一张纸上,使用A4纸复印、粘贴。)进行妊娠登记。 受理机构 居委计生机构,街道办事处
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由各地人社局自行规定。成都市人社局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应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12个月,如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未满12个月的,由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职工垫付生育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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