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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能请长期病假的病有: (一)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 (三)脑中风后遗症;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对于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作出详细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自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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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病人、尿毒症、严重心血管病人、严重职业病、严重放射病人、精神病人等确诊为需要长期病休不能正常上班的疾病可以申请长期病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㈡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用人单位不是社会福利机构,不可以长期请病假。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部
癌症患者、尿毒症、严重心血管患者、严重职业病、严重放射患者、精神患者等被诊断为长期病假不能正常上班的疾病,可以申请长期病假。 根据《企业员工生病或非工伤医疗期限规定》,企业员工生病或非工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数和本公司工作年数,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间 实际工作年数在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数在5年以下的是3个月,5年以上的是6个月。 客户实际工作年数在10年以上的,本公司工作年数在5年以下的是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是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是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是18个月,20年以上的是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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