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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卖房为逃债的行为无效。根据的规定,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为了逃债低价卖房的行为无效。对于这种行为债权人可以行使自己的撤销权,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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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若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为了逃债低价卖房的行为无效。对于这种行为债权人可以行使自己的撤销权,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法律依据】
如果当事人已经知道房主是为了逃避债务而低价出售房产的,那么就很难说当事人是善意第三人了。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低价买下了房主的房子,那么可能会被怀疑是帮助逃避债务转移财产,侵犯了房主债权人的利益。 同时,如果房主的债权人得知房主为了躲债而低价将自己的房子出售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房主的买卖合同。此时法院也会支持合同无效。 所以,当事人在知道房主是为了躲债而低价出售房子的情况下,最好不要买那房子,或者也可以以正常的对等市场价向房主购买那房子以免当事人被怀疑协助房主躲避债务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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