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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 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
1、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对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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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当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岗位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报酬等有关条款。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但是劳动内容已经发生重大改变,工作环境与劳动强度与原来签订合同时双方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已经大有不同,在此情况下,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是有法可依,也是合情合理的。变更劳动合同时,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应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变更; 2、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出自己的条件; 3、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你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说明要修改的条款和变更理由,并给对方一个合理的答复时间。双方当事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并表示同意变更的,双方当事人即可就有关变更内容协商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生效。 4、劳动合同变更后,变更后的新条款即取代原条款,原条款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变更合同时未予变更的旧条款依然有效。如果双方经过协商最后仍然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依法你可要求解除合同,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你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这里特别要提出一个问题,就是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劳动者是否能够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同时还规定了,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原劳动合同期限为有固定期限,且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劳动者因具备了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提出变更原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能够与用人单位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可以变更。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并且在原合同到期届满之时也不同意续签的,双方只能终止劳动关系,而不能变更原劳动合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二款“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同意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续签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该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双方或单方依据情况变化,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的法律行为。 应注意的问题: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进行,劳动合同期满是不能再变更的;2、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要按法定程序进行;3、劳动合同变更后,原合同未作修改、补充的条款仍然有效;4、因劳动合同变更给当事人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减免责任外,造成损失一方应负赔偿责任,即谁提出变更合同,谁负赔偿责任;5、劳动合同变更,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只负赔偿责任,而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变更属合法行为,但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一方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属违约行为;6、合同变更后,变更了的条款就取代原条款,变更条款生效后,原条款不再有法律效力;7、应及时变更。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该变更的不应久拖不变,而影响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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