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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是不能作为宅基地的申请审批理由的。但是如果双方离婚后,户籍没有迁出且已经分户的,那么是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因为,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
离婚后只要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用地: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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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国家建设、垦区移民、灾毁等需要搬迁的; 2、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必须调整搬迁的; 3、常住人口中已领取结婚证书,确需分户建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1、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 2、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宅基地上建筑物的; 3、以所有家庭人员作为一户申请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而以分户为由的; 4、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各地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切实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农村村民建造住宅用地,应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批准结果向村民张榜公布。 (一)提出建房申请 (二)办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 (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四)办理村镇规划建设许可手续 (五)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六)申报开工和竣工手续 (七)农居点公建配套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批准后,由村委会统一建设。 (八)农居点内道路、桥梁、绿化、河道驳坎等由村委会按规划要求统一实施建设。 (九)各有关乡(镇)政府应于每季度末将本乡(镇)农居审批、开工和竣工情况报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局备案。 (十)各区建管中心应将公寓式多层农居建设的审批和开工、竣工情况按季报市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备案。或者: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一)办事程序向各乡(镇)下达本年度批划指标审查报批的各种资料)入户调查审批发放用地许可证(二)需提供资料 (一式二份) 2、个人住宅用地申请书;(书面申请一份) 3、选址意见书一份;4、占用土地类别证明;(是占耕地的需提供耕地占用税票和规划部门出具的农用地转用证明书) 5、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证明一份;(写明时间、地点、内容、结果) 6、计生证明;(计生部门注明是否违反计划生育) 7、申请人及相关人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8、属批新交旧的需写明原因、拆除原宅建筑物保证书及乡、村、组意见并附原宅基使用证原件; 9、属男到女方落户的,户口必须迁入申请人居住所在地,男方原户口所在地出具本人在原籍的宅基地情况说明; 10、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除申报以上资料外,户口需迁回本地并附相关的证件; 11、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农民宅基地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 一、农民宅基地申请条件: 1、一户一宅; 2、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3、必须为本集体所有土地;花憨羔窖薏忌割媳公颅 4、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没有出卖、出租住房行为。 二、农民宅基地审批程序:1、村民向村委会提出申请;2、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3、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农民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土所必须做到“三到现场”即,接受申请后,要实地进行踏勘调查,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依法批准后,到实地丈量放线;宅基地建成后,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具体可以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根据住户的情况,以户为单位划分的。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0条规定,农村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离婚后,妇女的宅基地,应受到法律保障。如果男方阻止女方使用宅基地建房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男方应当在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同女方协商使用,保证女方离婚后有房屋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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