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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
买卖婚姻是被我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 买卖的婚姻不但不会被法律保护,甚至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构成犯罪的以拐卖妇女罪予以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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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合的买卖婚姻,以防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灭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如果结婚多年,生有子女,夫妻之间以建立了一定感情的,应根据夫妻关系的现状和发展前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至于买卖婚姻中所收受的财物,原则上应依法收缴。 买卖婚姻当事人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根据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合的买卖婚姻,以防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灭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如果结婚多年,生有子女,夫妻之间以建立了一定感情的,应根据夫妻关系的现状和发展前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至于买卖婚姻中所收受的财物,原则上应依法收缴。 买卖婚姻当事人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根据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合的买卖婚姻,以防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灭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如果结婚多年,生有子女,夫妻之间以建立了一定感情的,应根据夫妻关系的现状和发展前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至于买卖婚姻中所收受的财物,原则上应依法收缴。 买卖婚姻当事人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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