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照我国《》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提前终止的法律效力。我国《劳动法》第24条规定...
依照我国《》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提前终止的法律效力。我国《劳动法》第24条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二十三条规定: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员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而不支付的,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没有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员工没有过错,也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支付员工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2个月的工资;2、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且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应当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3、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员工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书面通知员工;
如果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而且在双方约定的服务区内辞职的,那么按培训费来支付违约金。 如果劳动合同提前终止,而你提出辞职,就直接离开公司,经公司通知,仍然不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可以下开除决定,而且上报劳动行政部门,那么会影响劳动者后期找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2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