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应视土地经营权的获得方式而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应视土地经营权的获得方式而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抵押。内容为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应视土地经营权的获得方式而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抵押。内容为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流转管理参照法律执行。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