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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要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那么,房屋产权不能隔代继承吗,房屋产权不能隔代继承吗,可以隔代继承。只要上一代四人一致同意,就...
隔代一般可以继承房产。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要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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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要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那么,房屋产权不能隔代继承吗,房屋产权不能隔代继承吗,可以隔代继承。只要上一代四人一致同意,就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然后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房屋产权隔代继承的手续如下: 1、申请登记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日内向房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遗嘱、遗嘱证明,有弃权者还需交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证明。手续完备者,登记机关即进行受理。 2、权属审核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审核主要是核对产权档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和证件。 3、公告对申请人提交的遗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资料及证件进行公告,征询异议,核实证据,以防差错。如无异议,则进行核准登记。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遗产的隔代继承,一般存在以下2种情形 如果被继承人留有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其遗产由隔代晚辈继承的,或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赠与隔代晚辈的,按照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办理,遗产由该隔代晚辈继承。 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依法定继承处理遗产,此时,可能因为代位继承而由隔代晚辈继承。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的人,其他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3、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4、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子女或孙子女。
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要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那么,房屋产权不能隔代继承吗,房屋产权不能隔代继承吗,可以隔代继承。只要上一代四人一致同意,就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然后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房屋产权隔代继承的手续如下: 1、申请登记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日内向房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遗嘱、遗嘱证明,有弃权者还需交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证明。手续完备者,登记机关即进行受理。 2、权属审核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审核主要是核对产权档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和证件。 3、公告对申请人提交的遗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资料及证件进行公告,征询异议,核实证据,以防差错。如无异议,则进行核准登记。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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