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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积极和信用卡客服联系协商处理,尽量争取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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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颁布之后,已经没有所谓的空置房的说法了.也就是说,只要商品房达到了交房条件,不管业主是否收房,都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当然,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空置房不交或少交又另当别论.也就是说,你购买的房屋应当从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时开始交纳物业费.因为不管你有没有入住,物业公司已经开始提供服务,包括保洁,保安等,并不是单纯为哪一家业主而是为整个小区提供服务的.业主是否收房不影响物业费的交纳.建议你与物业进行协商,向这种没有入住的情况,通常可以少收的。
正常的贷款政策上,银监会是要求客户办理贷款保险业务的,但是现在很多银行为了同行业竞争,吸引贷款客户,会通过免收保险的手段来抢占市场。所以,如果lz当地的贷款银行要求你交保险费是正常合理的,如果没有要求,你就可以通过银行业的竞争为自己节省一部分开支。
回复:收房时收燃气初装费合理吗? 作为房屋的基础设施配套,燃气管道理应由开发商负责安装,业主支付的购房款包含了房屋以及附属基础设施的相有关费用。《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第五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各住宅小区的燃气管道建设是各开发商委托管道燃气公司承建的,应由开发商承担管网建设的费用。而住宅小区外的市政管道方面,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应当由政府部门负责安装。政府已经向开发商收取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开发商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已经列入了开发成本,体现在购房消费者的房价款中,最终的承担者是我们购房的消费者。这与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费1996年2922号)规定得精神是一致的,也符合实际情况,按照该规定,住宅小区外的市政设施配套建设,原则上由政府解决,经营性配套设施建设费用,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解决。所以,管道燃气初装费不应当再向购房消费者收取。因此,物价局再次核定所谓庭院管网按装费有重复收费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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