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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明确禁止物业公司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因此,物业服务工作中便应遵循物业服务合同规定,并妥善留存其履行义...
《民法典》明确禁止物业公司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因此,物业服务工作中便应遵循物业服务合同规定,并妥善留存其履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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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无权因为业主不交物业费就停水停电,水电等费用物业只是代替供水、供电等单位收取的,因此没有水电的停用权利。而业主不交纳物业费的,属于业主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无权因为业主不交物业费就停水停电,水电等费用物业只是代替供水、供电等单位收取的,因此没有水电的停用权利。而业主不交纳物业费的,属于业主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力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用的。 1、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2、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3、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4、如果用水用电人不履行交纳水费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公司可以拒绝履行供水供电的义务,即供水供电公司此时有停水停电的权利。 风险提示:物业公司收取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费用的,应当得到相应单位的授权,且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的手续费用等额外费用。同样,当得到授权后,物业公司也不得以业主为缴纳物业费为由而拒收上述费用,甚至擅自停水停电,因此造成损失的,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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