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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这一问题很明确,不需要缴纳,因为增值税的本质是税收标的产生了价值增值从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增值部分进行税费缴纳的税种。 2、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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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2016第16号公告: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只有转让不动产才,并且不动产非自建的,才可以是差额征税,至于租赁不动产没有差额纳税的。营改增后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纳税如下:假设是一般纳税人,房子是15年4月30号之前取得的按照简易征收的,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5%)*5%假设是一般纳税人,房子是15年5月1号之后取得的,或者15年4月30号之前取得的按照一般征收的,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11%)*11%假设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5%)*5%假设是小规模或者个人,出租的房屋是住房,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5%)*1.5%
1、根据营业税相关政策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因此承租单位提前终止合同而收取对方支付的押金作为违约金,这种赔偿收入应计入承租方违约行为发生当月的租金收入中一并申报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会计处理上可将其记入“营业外收入”。 2、营业外收入与主营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收入一并记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房屋租赁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应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你公司与承租单位合同虽然未执行完毕,但仍按合同总金额全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支付违约金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因此,企业支付违约金取得对方开具的适当凭据可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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