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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有区别: 1.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有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导致劳动合同关系消灭。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逾期单位能否单方终止要看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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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的主张没有得到支持。但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劳动者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未被支持无关。失业证明有失业保险机构出具,用人单位无权出具。《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开除”和“解除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定义、适用情境以及带来的后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首先,让我们详细解释“开除”的含义。所谓“开除”,是指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对那些严重违反企业纪律、规章制度,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或实施其他严重损害企业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并经过多次教育仍未改正的员工,采取的强制性解除其劳动关系的一种严肃处理方式。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它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过程中,由于某些特定因素的影响,使得双方当事人不得不提前终止该合同的法律效力。这种情况可能是由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也可能是由其中一方单方面决定,例如,当用人单位发现员工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时,便可单方面行使解除权。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开除”和“解除劳动合同”各自的适用情境。 “开除”主要适用于员工严重违反企业纪律或规章制度等情况,必须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作为支撑,并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深入讨论,以确保被处分员工的申诉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而“解除劳动合同”则适用于各种不同的情境,例如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无法继续胜任本职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等。 最后,让我们来看看“开除”和“解除劳动合同”各自所产生的后果。一般来说,“开除”并不涉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问题,因为它本质上是对员工严重违规行为的一种惩戒手段。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员工是无辜被解雇,或者是因为用人单位自身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用人单位就有可能需要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职业病,如果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单位一般不能够终止劳动合同,且不能以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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