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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哪些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

2022-03-04
法律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但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新单位知晓。我国现行法律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劳动者没有与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新单位知晓。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项和第九十一条规定,原单位有异议,可以要求解除与新单位劳动合同,经提出不改正的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而新单位需要对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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