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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署正式合同后,认购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4-12-10
如果您在购房时发现购房合同未明确签订日期和交房日期,您将面临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凭借此份合同进行诉讼。通常情况下,在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原有的意愿书会被自动废止,因此您可利用手中的合同来维护自身权益。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将交房日期写入合同条款之中。以上是您在签署合同后需要注意的事项。 关于支付的定金处理问题,需视情况而定。如果您开具的票据上注明为“定金”,则表明您已经向对方表示了所购买商品的所有条件已确定,故而此类费用无法退还。而如果您是以“订金”名义收取,则表示您只是暂时付款预定相关商品或服务,因此在取消交易时,该部分费用是可以全额退还的。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纷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要求,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两方可否商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要求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广告与合同第二十二条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广告与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果不能归责于当事人两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相关法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n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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