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
因重整失败而导致破产重整程序终结的,法院除裁定破产重整程序的终结外,还应根据关系人申请或依职权随即作出企业破产的宣告。 法院作出上述终结破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某私营企业违法经营如下 以到当地国税或者上一级国税机关去举报,如果查证属实国税局还会给奖励的,而且国税局会为举报人保密的。如果确实不放心,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向国税局举报。 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内部监督,不会检举违法行为的。想象一下,所谓内部监督,是企业内部的监督,也是代表股东的监督。如果检举企业的违法行为,股东权利势必受损。所以单位和个人是作为公众“检举违法会计行为”,是企业外部对企业的监督。所以这是社会监督范畴,而非内部监督。
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可以通过签订债转股协议进行债转股。 1、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 2、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对债转股对象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合理评估对象企业价值,并与企业、企业股东等利益相关方协商明确转股价格、转股比例、资产负债重组计划、公司治理安排、经营发展规划、股权退出等事宜,签订债转股协议。 风险提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与相关主体在债转股协议中对企业未来债务融资行为进行规范,共同制定合理的债务安排和融资规划,对企业资产负债率作出明确约定,防止企业杠杆率再次超出合理水平。
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听取工作报告、组织视察、执法检查、质询、询问、专题调研等形式,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市、区(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应当包括预防腐败工作情况。预防腐败机构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预防腐败工作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3人已浏览
964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