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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确实是因为自身原因离职,比如找到了更好的工作等等,这个时候向单位提出离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 2...
1、员工确实是因为自身原因离职,比如找到了更好的工作等等,这个时候向单位提出离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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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可以申请退休,而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会依法终止,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此外,根据该法第46条的规定来看,在因为44条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并不存在因为退休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退休,并且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那么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员工确实是因为自身原因离职,比如找到了更好的工作等等,这个时候向单位提出离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 2、但是有些情况下,虽然表面上看是员工自己“离职”,实际却是被单位的一些违法行为“逼迫辞职”的,则单位就需要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28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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