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
第一,申请者要求是危房困难户还有住房特困户。危房困难户要满足的条件:申请人必须具有辖区,年龄要满18周岁,还要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也就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拆迁人提供的拆迁安置房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申请人应为符合拆迁条件的被征收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上年度规定的75%;申请人必须是无房住户、住房困难户、危房困难户、住房特困户;申请人必须有本市城区常住5年以上户口,现居住的房屋为申请人所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