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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其构成要件中明确表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应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事实上也就是对您的脾脏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法医鉴定是属于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并且,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工作。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第24条规定,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得超过60日。如果公安局的法医鉴定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如果公安局的法医鉴定另外没有规定,则应按此规定执行。
腹壁挫伤,属于轻微伤,不算轻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7.4轻伤二级 a)胃、肠、胆囊或者胆道挫伤。 b)肝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c)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d)胰腺挫伤。 e)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f)肝功能损害(轻度)。 g)急性肾功能障碍(可恢复)。 h)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 i)腹壁穿透创。 5.7.5轻微伤 a)外伤性血尿。盆部及会阴损伤
脾破裂修补,是指对对裂口小,未伤及大血管的Ⅰ、Ⅱ级脾破裂进行缝合修补手术。脾脏破裂口多为横形,与脾内大血管方向一致,不是伤及叶间血管主干而是小梁血管。因此对于裂口小、局部物理或生物胶止血技术无效,且又无血流动力学改变的脾脏外伤病人,应用缝合修补技术进行止血治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9九级5.9.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9.2九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42)胸、腹腔脏器探查术或修补术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4.10Ⅹ级伤残4.10.6腹部损伤致:a.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b.胆囊破裂修补;c.肠系膜损伤修补;d.脾破裂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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