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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法医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机构鉴定结果为依据。可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3轻伤一级a)心脏挫伤致心包积血。b)女性一侧乳房损伤,丧失...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条件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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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壁挫伤,属于轻微伤,不算轻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7.4轻伤二级 a)胃、肠、胆囊或者胆道挫伤。 b)肝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c)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d)胰腺挫伤。 e)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f)肝功能损害(轻度)。 g)急性肾功能障碍(可恢复)。 h)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 i)腹壁穿透创。 5.7.5轻微伤 a)外伤性血尿。盆部及会阴损伤
脑挫伤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9九级”“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之规定,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9九级5.9.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9.2九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1、按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确实属于轻伤。 2、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3、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4、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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