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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需要以下五个条件。合并各方注销,设立新的企业法人;2、至少在报纸上发布三次合并公告,并自第一次公告...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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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征信机构,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申请书,载明拟设立的征信机构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设置等;(二)章程草案;(三)拟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五)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份;(六)持有注册资本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七)经营方针和计划;(八)营业场所、信用信息数据库、信息档案管理、保密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九)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征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申请书,载明拟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名称、运营资金、业务范围、总公司及分支机构住所等;(二)申请人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三)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四)经营方针和计划;(五)营业场所、信用信息数据库、技术措施及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六)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答: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7、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书;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二)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3、《指定(委托)书》; 4、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5、《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变更名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变更合伙人:新的合伙人身份证明。变更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书。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提请注意: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三)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载明: (1)债权债务清理完毕; (2)税款、职工工资已缴清;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合伙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合伙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警示限制”; 2、法定验资、审计机构出具清算审计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事项:(1)债权、债务清理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3、《指定(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四)合伙企业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根据不同的备案事项,还需要提交的以下文件、证件:申请删除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的:(1)有关专项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2)《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执照: 1、《指定(委托)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情况说明; 3、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 4、《增(减、补)证照申请表》。申请增发执照副本: 1、《指定(委托)书》; 2、《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3、原《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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