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实行的交通建设工程,其招标文件应当明确造价事项,并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清单编制应当符合国家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招标的交通...
建设单位在依法办理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或者开工备案前,应当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项目概况说明书,包括工程项目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试验检测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资质或者超出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试验检测活动;(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等级证书;(三)伪造或者篡改试验检测数据,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试验检测单位违反计量认证管理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配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交通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交通建设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建设单位在组织交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交工质量检测,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将检测和评定报告报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建设单位应当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交工验收报告报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交工验收合格的交通建设工程可以进行试运行(营)。未按本条规定组织交工验收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停止交通建设工程试运行(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3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