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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人的报酬金额按当事人约定的金额确定;当事人不同意的,可以根据交易习惯等因素补充协议或确定;仍不确定的,按中介人的劳动合理确定。...
在报告居间的场合,因居间人仅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而不与其相对人发生关系,因此,居间人的报酬,应当由委托人给付。委托人是否给付居间人报酬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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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这种居间费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 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 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 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双方的商业习惯确定。如仍不能确定的, 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 订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有偿合同的报酬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委托事务的费用。 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费用及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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