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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不交房租,可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付款或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
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合同约定,要是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可以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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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他让你交付房租,如你不交,则无法继续租赁房屋,而你所获取的关于房东不把房屋租赁给他的信息又是否准确,你要搞清楚.如果能够确定房东不打算把房屋租赁给他了,则你当然不能再向其交纳房租,或者直接跟房东谈租赁事宜,或者到别的地方租;如果不能确定房东是否真的不把房屋租给他了,也无法直接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而该二房东又保证你可以继续租赁,如果不能保证,愿意承担所谓的违约责任,则可以考虑继续与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付房租累计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承租人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强制其缴纳租金了。
租房者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处理 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 2.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 3.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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