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标准的工作时间一般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如果单位要安排加班的,则要与劳...
是免费咨询的。“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临时工一般是指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午餐时间是否算作工作时间,主要是看这段时间是否由劳动者自由控制或支配。劳动法规并没有对午餐时间是否计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规定,案各地司法实践,一般主要看午餐时间是否由劳动者自由控制或者支配确定:1、劳动者要随时待命且短暂的用餐时间,餐后就要进行工作的,那么就餐属于劳动者必备的生理和生活需求,属于工作的延伸,那么一般来说这段合理的就餐时间是计入8小时工作时间的,相当于工间休息,“传统意义上讲的朝九晚五,就是这样。”2、一些单位会对午休时间做出明文规定,一般会在考勤制度中规定,也有的会在劳动合同中标出,相对来说会有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可以餐后出去逛街或者处理私人事务,这段时间不属于工作时间,也不属于工间休息,是不包括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
1、法律援助申请人的经济困难标准依申请人是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来确定。具体标准以申请人住所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当年公布的标准额度为准。 2、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3、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为法律援助申请人证明其经济困难的书面凭证。尚未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自然灾害期间正在接受国家救济的灾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由申请人住所地的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申请人经济困难的证明。 4、对于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申请人,无需对申请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598人已浏览
578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