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13薪是算第几个月的工资?

2022-10-29
用人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得到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简而言之,这就意味着,“第十三个月薪水”将与第十二个月薪水分开计算两次。2009年8月17日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2009年121号文件第一条,明确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第一条有关“双薪制”计税方法停止执行。这意味着,个人所取得的多出来的一个月工资将与当月工资合并后计征个税,而不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当然,也可以选择另一种操作方法,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来执行。因为,从性质上讲,“第13个月工资”也应属于一种奖金形式。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两种情形:方案一,“一次性奖金”和“年底双薪”同月发放。允许将上述在同一个月内发放的属全年性质的奖金合并后,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即合并到年终奖内,以年终奖的形式纳个人所得税。方案二,“一次性奖金”和“年底双薪”不同月发放。企业可以在“年底双薪”和“一次性奖金”中任选一个,按国税发[2005]9号文规定的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另一项则必须和当月发放的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