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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之规定,受本院检察长指派,今天我们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对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
本案证据规范、合法、有效,且经当庭质证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足以证实三起犯罪事实。根据刑法第292条之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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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之规定,受本院检察长指派,今天我们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对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濮XX寻衅滋事一案支持公诉,现发表以下公诉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 一、本案被告人濮XX寻衅滋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经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公诉人依法围绕犯罪构成要件依次出示了被告人寻衅滋事犯罪事实的证据,这些证据由侦查部门通过合法程序取得,在法庭上亦经过举证质证,并被法庭记录在案,公诉人认为本案证据来源符合法律规定,证据内容真实可靠,出具的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被告人濮XX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其本人在侦查阶段有过供述,且有相关书证、证人证言等相互佐证,具有一致性。被告人濮XX寻衅滋事犯罪事实的原因、情节、社会危害等方面,确实充分的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构成了完整的有罪证据体系。因此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二、被告人濮XX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濮XX在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经训诫、行政处罚后,仍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周边、美国驻华使馆周边非信访接待场所缠访闹访,起哄闹事,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 (四)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濮XX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被告人濮XX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请法庭根据本案的事实、证据、犯罪情节及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作出适当的刑事处罚。
寻衅滋事罪辩护意见书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 一、前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二、辩护理由:(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上展开辩论和论述。) 三、结束语:(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本案证据规范、合法、有效,且经当庭质证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足以证实三起犯罪事实。根据刑法第292条之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构成本罪;该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聚众、斗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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