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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 属于工伤时,赔偿标准请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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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工死亡怎么赔偿: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伤死亡时,符合供养亲属条件的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抚恤金标准为:以工亡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配偶每月为40%,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为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超过工亡职工本人生前工资。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死亡时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工伤职工死亡时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高于工伤职工死亡时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工伤职工死亡时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伤死亡时发给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社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社会保险机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包括丧葬补贴。支持亲属养老金和一次性工作死亡补贴。具体标准:1。丧葬补贴是上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支持亲属养老金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死亡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和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40岁%,其他亲属每月30岁%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这里应注意的是,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死之职工生前的工资,是指第一次核定的数额,此后抚恤调整时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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