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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卖方存在欺诈或恶意违约行为,赔偿金额的上限将被限制为已支付房款的额度翻番。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
卖房人毁约,要承担三种结果。 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拒绝卖房,属于民事违约行为,按照规定,要承担三种违约结果: 一是继续履行合同;二是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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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交易中,“一房二卖”行为无疑是违法且不被法律所认可的,此种情况可能会引发严重的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首先,从民事角度来看,“一房二卖”行为可能会导致交易双方出现违约状况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交易的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已经支付的房款的两倍金额;其次,从刑事犯罪的角度来看,“一房二卖”若被认定为诈骗行为的话,涉案人员也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具体而言,如果涉案人员在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两笔房款的故意,并且在客观上与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未能按照约定交付房屋,同时也未退还购房款项,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诈骗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处理“一房二卖”纠纷案件时,如果数份合同均有效且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一般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权利保护的优先级: 1. 已经完成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购买人; 2. 合法占有房屋的购买人; 3. 考虑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 4. 根据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进行排序。 但是,如果恶意办理登记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优先于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 对于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应综合主管机关备案时间、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以及其他证据确定。 这是根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15条的详细裁判指引进行的。
二手房一房二卖的处理方法是根据房产过户登记的情形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其实,一房二卖纠纷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方法,比如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如果还想要该套房子的话,就应该以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先后顺序来判定有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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