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公司注销必须要承继劳动合同吗

2022-11-30
应区别分公司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 分公司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据《民法典》和《公司法》之规定分公司的权利义务归属于总公司。但在劳动法范畴,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规定,如果分公司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不存在总公司承继履行的劳动合同的问题。 但是,如果分公司未取得独立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也未得到总公司的委托,或者未取得独立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经总公司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若分公司注销,则应当由总公司承继履行劳动合同。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