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购置期内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如何处理

2021-10-21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达到废车标准的汽车应按以下方法处理。第一,必须立即注销。汽车所有者应填写汽车登记申请书,持有汽车登记证明书等,向汽车管辖地的车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返还汽车牌照和汽车驾驶执照。如果这种逾期未注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公告该汽车注册证明书、牌照、驾照无效。第二,不要上路行驶。从达到废弃标准之日起,这辆汽车不能再出发了。驾驶达到废车标准的汽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征收,强制废车。对于已经达到废车标准的汽车道路行驶的驾驶员,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取消汽车驾驶执照。销售达到废车标准的汽车,没收违法收入,处以销售额等额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征收该汽车,强制废车。第三,废弃的大型客人、卡车等运营车辆必须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大型客车、卡车和其他运营车辆(包括运营的小型轿车、小型卡车)与非运营车辆相比,具有使用频率高的特点,过期服务的话,事故的危险很大。规定大型客人、卡车等驾驶车辆应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确保这些废车辆的解体真正落实。废车拆卸由废车回收企业进行。国家对废车回收业实行特殊行业管理,对废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除取得废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从事废车回收活动。废车回收企业注册回收的废车后,必须拆除回收的废车。其中,回收的废弃大型客人、卡车等运营车辆必须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废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了解体后的零部件等处理。例如,拆卸的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框架应作为废金属,销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废车回收企业拆除废车,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关于非营运车辆,法律没有要求必须解体。主要考虑到有些车辆可能有保存和收藏价值,如果车辆所有者不再驾驶相关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可以继续拥有这辆车。当然,车辆所有者不需要废弃的非营业车辆,可以将该车辆交给废弃汽车回收企业拆除,废弃汽车回收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拆除非营业车辆,不需要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并不意味着只有应当解体的机动车才不得上路行驶。不得上路行驶的规定适用于所有的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论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是否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解体,都不能上路行驶。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