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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时间不能代表全部时间均在提供劳动。张某并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相关休息日均在提供劳动,因此不予支持其有关加班费的请求。...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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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对此没有约定,一般按照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也就是周一到周五,公司擅自改变上班时间,需要跟员工协商,如果协商不一致,员工不去上班不能算旷工。要根据该职工有实际工作或休息时间安排来分析: 1、如果星期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休息日的,根据法律规定,在休息日进行加班要取得职工本人的同意,如果职工在星期六、星期天不去上班的,不属于旷工。 2、如果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星期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上班时间而非休息时间的,则职工未经单位同意而不去上班的,就属于旷工。如果还有疑惑,电话或微信联系 星期六、星期天不上班按劳动法规定是否算旷工。
一、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就周末上班都算加班吗,为你做出以下解释: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企业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但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每月平均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企业安排职工超时劳动应给予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购销人员、装卸人员、长途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小车驾驶员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人员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交通、铁路、水运、航空、旅游、地质、石油、建筑、制糖、制盐等行业和受外界因素影响生产经营任务不均衡的部分工作岗位人员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人员,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个人认为应该算加班时间。 因为在路上消耗的时间是为了完成单位安排的工作花费的必要时间,应等同于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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